农业集体化政策?

一、农业集体化政策?

农业集体化,可成立生产合作社,农户以土地入股,参加劳动拿工资。发展现代化农业!

二、什么是农业集体化?

其实就是把农业所有权从私人改成了集体所有

苏联领导人斯大林,为宣导共产主义,於1930年1月5日所推行的政策。1934年苏联政府宣布农业集体化基本实现。

苏联的集体农庄有三种形式:①农业公社。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公有,实行“按需分配”,实际上是平均分配。②共耕社。社员在播种、中耕、收获时共同劳动,生产资料(除土地外)仍归社员私有。③农业劳动组合。基本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土地属国家所有,但拨给农业劳动组合永久使用),加入劳动组合的成员从事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同时允许农民保留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经营家庭副业。

三、农业集体化是什么?

农业集体化是农业耕种耕作是以集体性质进行生产,是统一各家各户出工出力,统一栽种农作物,统一收割农作物归集体管理,统一出售和分配这就是农业集体化。我国农业集体化持续到八二年就改为私有化,私人承包土地管理调动了积极性很高粮食连年丰收集体化就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农业集体化就是集体耕作管理统一分配的原则,统一核算的模式。

四、农业集体化起止时间?

第一阶段:

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扩展资料:

促进工业作用:

1、农业集约化经营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农业工业化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从互助组向初级社的转变,充分体现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互助组一般规模较小,由三五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其成员各自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劳动过程中换工互助,有的还实行某些技术分工。互助组是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

2、推进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合作化的长处在于可以快速动员、组织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从农业合作化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3、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农业工业化是不可想像的。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求一定的基础,个体小农经济条件下是不可能出现机械化的。正是农业合作化使得农业机械化成为可能和现实。因为无论是农业机械的使用还是化肥的使用,都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或者才能大量使用。

五、俄国农业集体化意义?

原因:1927年年底至1928年年初,苏联发生了严重的粮食收购危机。斯大林决心用行政手段加快农业集体化进程,解决粮食问题。

内容:1.开展了消灭富农运动。

2.支持集体农庄的建设,加快组建拖拉机站,为集体农庄提供机械服务,监督集体农庄执行国家的生产计划。

3.新经济政策被终止,农民都要加入集体农庄;农民的住宅、家禽、小家禽等一律公有化。

作用:为工业发展提供了资金和劳动力,使苏联的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六、农业集体化的举措?

农业集体化是苏联领导人斯大林为宣导共产主义、改造小农经济所推行的政策,具体举措有以下三个:一是建立农业公社。

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公有,实行平均分配。

二是推行共耕社。

社员在播种、中耕、收获时共同劳动,除土地以外的生产资料仍归社员私有。

三是推行劳动组合。

基本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加入劳动组合的成员从事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

七、农业集体化的背景?

农业集体化是1930年1月5日开始推行的旨在消灭小农经济的政策。至1934年苏联政府宣布农业集体化基本实现。

苏联推动农业具体化的背景:

1.1918年1月通过的《土地社会主义化》法令,提出在农业中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1923年1月,列宁发表了《论合作制》一文,从理论上论证了合作社的性质,具体地规定了改造小农经济的途径;

2.20年代后期,苏联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方针的实施,开展了大规模经济建设,工业迅速发展,城市人口激增,建立在个体劳动基础上的、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越来越不适应工业化发展的需要。

八、苏联农业集体化的影响?

最简单的:大大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九、历史;什么叫农业集体化?

1、农业集体化基本上类似于我国的人民公社,就是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农民来进行耕种向国家上缴一部分的粮食。

2、苏联领导人斯大林,为宣导共产主义,於1930年1月5日所推行的政策。1934年苏联政府宣布农业集体化基本实现。

3、有三种形式:

①农业公社。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公有,实行“按需分配”,实际上是平均分配。

②共耕社。社员在播种、中耕、收获时共同劳动,生产资料(除土地外)仍归社员私有。

③农业劳动组合。基本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土地属国家所有,但拨给农业劳动组合永久使用),加入劳动组合的成员从事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同时允许农民保留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经营家庭副业。

十、苏联农业集体化的特点?

苏联农业集体化曾推行过三种形式:

①农业公社。其主要特点是:生产资料全部公有化,取消了社员家庭副业,实行生产集体化,在公社内部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多数公社都办有公共食堂。

②农业劳动组合(即集体农庄)。其主要特点是:对主要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化。集体农庄庄员可永久使用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可拥有小农具,可饲养一定数量的奶牛、小家畜以及各种家禽,等等。集体农庄庄员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并按劳动日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③共耕社。其主要特点是:在耕种土地和收获庄稼时;社员共同劳动,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和工具。土地以外的生产资料仍为私有制,生产的产品归各社员所有。在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上述三种形式的比例曾发生过重大的变化。十月革命最初期的1918年,农业公社几乎是集体农庄的唯一形式。全盘集体化前夕的1928~1929年,共耕社占60%左右。1930年1月5日,联共(布)中央委员会通过决议,规定将农业劳动组合作为集体农庄运动的主要形式。从此,其他两种形式被逐渐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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