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朝中后期农业发展的时代动因?
西方现金科技涌入,人口增加。
二、明朝建立初期的改革措施?
明初,朱元璋大力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主要原因在于明朝建国初期社会矛盾仍然非常尖锐。因此朱元璋需要通过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从而满足对内镇压敌对势力,对外保卫国家疆土的需要(朱元璋为何大力强化明朝的中央集权?这4个历史背景告诉你原因)。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朱元璋为了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究竟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明朝初期的朱元璋
明朝初期继承了元末农民政权,宋政权,即小明王韩林儿的国家机构形式。而那时宋政权的机构形式又是仿效元朝的。因此朱元璋建国初年的国家形式与元末大同小异。
这套制度经过几年的运行之后,朱元璋开始慢慢觉得这套制度并不理想。其中,朱元璋对国家机构最大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中书省宰相权力过大。他认为因宰相独揽大权,导致“君不能躬览庶政”,也就是君主无法亲力亲为,处理国家大事。
大多事宜主要依靠宰相,每遇重大问题宰相再向皇帝请示,而不是皇帝亲自第一时间去进行政务处理。因此,朱元璋觉得“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
朱元璋强化中央集权的两个主要方向
当时朱元璋认为,当时的国家机构极易导致国家大权的旁落,因此朱元璋决定对此进行改革。这场改革主要有两个方向:
朱元璋改革方向1:行政机构改革朱元璋提出了“权不专于一司”的改革方向,意思主要指的是,在一个机构当中权力不能过度集中在一块儿。譬如说兵权,不能由中央的一个军事机构全部独揽,还需要有另外一个机构与之相互牵制。又如地方行省的权力不能由总督一人独大,行省需要设置不同机构领导、共同商议决策。
朱元璋改革方向2:事皆朝廷总之也就是一切军过大事或重大决策朝廷说了算,由朝廷总揽,不允许各地机构各自为政。而这里的朝廷事实上就是指的皇帝,也就是机构分权,最后再到皇帝高度集权。
朱元璋强化中央集权的主要改革措施
朱元璋的改革1:行政机构改革军事机构的改革首先从地方着手。元朝的地方机构叫做“中书省”。另外设“行中书省”作为重要的分出机构。
元朝九叠篆书铜制官印
行中书省,主要是指地方仿照中央中书省设置地方中书省(行中书省)。
中央中书省设立什么官职,行中书省也同样设置什么官职,其中也包括宰相一职。
因此,行中书省可以理解为“分出机构”而非“派出机构”。所以元朝的行中书省事实上总揽军事、行政、司法、军政、司法、财政大权。正如《元史》中的《百官志》关于行中书省的记载:“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所以,人们将元朝的行中书省视为“外政府”,而中央的中书省则是“内政府”。这也是导致元末农民起义,中央对地方的指挥缺乏力度,元朝各地政府各自为政的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
1.改革行省制度
经过多番考虑,朱元璋于洪武九年(1376年)下令废除行中书省,设三司取而代之。
取代行中书省的三个机构分别是:①承宣布政使司:管理民政——简称布政司;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监察——简称按察司;③都指挥使司:管理地方军事——简称都司。
明朝的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彼此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共同隶属于朝廷,归中央统一指挥。这样的改革,就极大地增强了皇帝对国家的控制。
承宣布政使司
2.改革中央行政机构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被人告发谋反。朱元璋以“谋危社稷”的罪名将其抄家灭族,并宣布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一职。
胡惟庸早年随朱元璋起兵,洪武三年,因李善长的推荐拜中书省参知政事,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
废除中书省后,朱元璋提升中书省下属的立、户、礼、兵、刑、工六部,由六部分别处理中央事务,六部任命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朱元璋的行政机构改革
这样一来,宰相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就集中到了皇帝的手中。地方的权力向朝廷集中,而朝廷的权力向皇帝集中。从而将封建专制从中央集权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朱元璋的改革2:军事机构改革1.设五军都督府
朱元璋将原来元朝的军事机构“枢密院”,改为“大都督府”,后又由于担心大都督府权力过大将其一分为五,包括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和中军都督府,前后中左右即“五军都督府”。
全国基层设立“卫所”,设部队编制,向上设都司,再向上统一由五军都督管理。五军都督各自管辖一部分卫所,以此来分散军事权力。
由于明朝的军籍可世袭,朱元璋规定,五军都督主要管理军籍,执掌军政。但五军都督没有领兵之权,而是由兵部掌管军官的铨选、下达军令。这就形成了五军都督府和兵部权力的相互制衡。
具体来说,朱元璋还规定,凡遇重要战事,需由皇帝任命总军官,调用卫所兵力组织战斗。皇帝所做的均是决定由兵部发布。战争结束后,被调任命的总军官需要交还将印,所有部队返回原属卫所。由此一来,将领无法随意调动军队,兵权就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皇帝手中。
明代将军印
2.推行分封制
朱元璋推行分封制,他将除嫡长子之外的皇帝之子分到全国各地做藩王,每个藩王都配备护卫军,并拥有很大的政治和军事权力。藩王代表的皇室政权形成了“屏藩王室”,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地方的军事力量。
朱元璋的改革3:监察机构改革监察机构在明初时期同样仿照明朝,设“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名督查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
此外,六部下设“六科”,以监察六部官员。并将原来皇帝身边名为亲军都尉府的侍卫机构改成“锦衣卫”。锦衣卫下设专门从事侦查、巡捕、审问、刑判等职权的“镇抚司”
三、明朝的农业发展到了怎样的水平?
在20世纪以前的中国,农业一直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生产部门,绝大多数人口也都生活在农村。其后随着近代工商业的兴起和发展,农业产值在国民总产值中的比重不断降低,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未能随之相应下降。直到今天,农村仍是大多数人口的居住场所,“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但“三农”问题的形成,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各种新因素和延续了数千年的小农经济体制交互作用的结果,必须放到长时段的历史过程中予以观照和考察。
明代在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一方面,农业生产力已达到或接近传统技术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度,另一方面,在农业经营和生产关系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或以前不太明显的新因素。特别是商业性作物的广泛种植,为工商业的发展和市镇经济的繁荣提供了动力。从明代后期开始,作为核心经济区的江南地区进入了“早期工业化”阶段,无疑是以其发达的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到明代后期已趋于定型的这种农村发展模式,直到今天还有其现实意义。
耕地面积与人口数额问题。这方面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对有关学术成果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和评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尝试性的看法。据笔者估计,洪武末期的耕地面积约为466万顷,弘治末期增至558万顷,万历末期增至916万顷。与耕地增加的趋势相对应,明代人口也增长很快。笔者推测,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国人口总数将近70000万人,到万历二十八年(1600)增至约1.91亿人。明代将近90%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总体城市化率与宋代相比无明显提高,但在经济发达的江南等地,明代后期城市化水平则达到较高程度。
形成了一套效率较高的集约化耕作体系。在工具使用、土壤改良、选种育种、间作套作、施肥追肥等方面,也都有一定程度的改进。按保守的估计,明代后期江南的亩产量,比宋代大约增加了50%以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到明代中后期,以生产粮食为主、家庭纺织原料为辅的自给自足性质的经营格局被逐渐突破,经济作物的种植日益普遍,形成了一种与商品生产密切相关的经济作物以及加工这些经济作物的手工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结构,较大地改变了农村的生活模式。不过,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交互作用,明代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灾害的发生频度日益增加。
土地形态与生产关系问题。明代的田土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官田所占比例,包括军屯田地和王府庄田在内,就全国而言大约将近30%。在江南等地,官田的比例很高,如苏州高达68.58%,松江高达84.52%。有明一代,土地占有形态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政府直管官田出现了民田化趋势,二是皇庄以及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等庄田出现了膨胀化趋势,三是地权分配出现了集中化趋势。明朝初年,由于地主势力受到打击,各地都有不少荒田可以开垦,自耕农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自耕农经济本身十分脆弱,明代中叶以后,在赋役负担、土地兼并和自然灾害的共同冲击下,自耕农阶层越来越萎缩,地权日益集中于勋贵和缙绅地主的手中,庶民地主也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乡村社会分化为地主与佃雇农两大社会阶层。明代地主占有的土地,绝大多数都通过租佃方式经营,当时的佃户大致可以分为钦赐佃户、官田佃户、佃仆、一般佃户四类,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就一般租佃制而言,国家法律不再承认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佃户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与前代相比有所上升。农业雇佣关系在明代也很普遍,与前代相比,雇工的法律地位没有明显变化,过分强调万历“新题例”的意义是不妥当的。当然,在实际社会生活层面,明代后期雇工的待遇似有所改善。
地方精英与乡村控制问题。根据明朝社会政治结构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将当时的地方精英划分为三种类别:一是职役性地方精英,包括实行粮长制地区的粮长,由政府推行的里甲和保甲等基层组织的首领,如里长、老人、保长等等;二是身份性地方精英,即通常被称为“绅士”的那些人士,包括生员、监生、举人、进士以及科举和非科举出身的各类官员;三是非身份性地方精英,前两类之外所有能在地方社会发挥支配作用的人士都包括在内。明代前期,政府在全国推行里甲制,这虽然是自上而下赋予地方社会的统一的行政性组织,但却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可以容纳基于地缘和血缘而形成的各种关系和组织。政府的意图,是依靠里甲制度规范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形成以安分守法的地主富民为乡村社区领导层的社会政治秩序。但这一理想化的制度设计很难长期维持下去,在人口流动性提高、贫富分化程度加剧等因素影响下,明代中后期里甲体制逐渐解体,以绅士为主体的地方精英在各类公共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乡村的主要支配阶层。不过,绅士阶层日益广泛深入地涉足地方公共事务,并不说明国家权力从地方社会的全面后退和抽离,而是意味着国家权力与地方权威之间的互补关系的不断加深。
回顾性和反思性,明代农村社会经济问题有关的学术观点和理论动态。一些不成熟的商农业发展与环境变迁问题。经过战乱的长期摧残,明初农村社会经济十分凋敝。统治者颁行了一系列劝奖垦荒的政令,并大规模地开展军屯和民屯,使田野荒芜、人民稀少的局面迅速得以改观。此后各种形式的垦荒活动仍不断进行,农耕区的面积不断得到扩大。明代水利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地兴修的众多小型水利工程尤其引人注目。在农业技术方面,明代缺乏突破性革新,但仍有明显进步,南方一些地区充分发挥传统农业技术并加以改进,希望有助于全面理解传统中国的农村社会组织和权力结构!!!仅供参考
四、明朝封建制度的发展趋势?
、经济上: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了明朝中后期,农业、手工业空前发展,促使商品经济高度繁荣。在此基础上,江南较为发达的丝织业部门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表现为“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本质的特征 雇佣关系。由此可见,在明朝中后期,封建社会内部已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到清代,这种萌芽有了缓慢的发展,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手工工场有所增加,其规模也比明朝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同于封建制度下的人身依附关系,更不同于奴隶制度下的人身占有关系。尽管它在产生时是脆弱稚嫩的,但由于它是新型的生产关系,这表明旧的封建生产关系正在走向衰落,并日益瓦解着封建制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预示着历史发展的趋势。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正是封建社会走向衰落的反映。
二、政治上:明清时期,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一方面,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空前强化。如明太祖废丞相,权分六部,废除了在中国沿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使君权相权合二为一;清朝雍正帝时设军机处,标志着封建君主专制达到顶峰。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加强了对人民思想的控制,竭力压制新兴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发展,排斥西方国家的先进文化。如明朝的八股取士、清朝的“文字狱”及“闭关锁国”政策。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封建制度已丧失了通过自我调节推动社会发展的机能,统治者不断强化自身权力,用高压政策加以维护,从而成为历史发展的巨大障碍。这正是封建制度走向衰落在政治上的反映。
三、思想文化上: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市民阶层队伍扩大,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增加,为文学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于是出现了一些具有反封建民主思想的著作,尤其是《红楼梦》一书通过剖析贾府这个贵族家庭由盛转衰的过程,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规律,达到了思想性艺术性的高度统一。明清时期封建社会危机还反映在思想领域,出现了以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为代表的民主思想家,他们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后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变化,正是封建社会衰落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客观反映。
五、明朝初年什么业的发展非常迅速 促进了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
明朝初年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明初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南京是当时的国都,人口近20万,人烟稠密,住宅连廓栉比,旅店一榻之室,月钱高数千。明政府为征收商税,京都设宣课司,府设税课司,州县设税课局、库。
手工业以棉纺织业、制瓷业、矿冶业和造船业等的发展最为迅速。纺纱织布是明初农村的重要家庭副业。
六、明朝天文成就?
天文历法
中国素来重视天文历法,不仅仅是中国古人对于皇权有着“受命于天”的理念,还对于农业生产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明朝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如:明朝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于1383年新建观象台;1493年又造有模拟天体运动的浑天仪;即便是到了明朝末年1634年,大明王朝风雨飘摇,依旧编纂完成了《崇祯历书》一书,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对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做了简单介绍,并对其中内容做了大量的引用。